其他
南宁地铁守则出炉,这些事情在车上统统不能做!
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发布《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,守则将于6月28日也就是轨道交通一号线试运营当天开始施行。
按照《守则》,乘客持有效票(卡)进入轨道交通付费区,实行一人一票制,乘客应当使用同一张票(卡)进、出闸。
乘客所使用的车票,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,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。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,超过有效时限,乘客须按单程最高票价(出闸站与线网中可到达最远站之间的单程票票价)补交票款,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除外。
免票身高线:1.3米以下(含)
乘坐地铁时,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.3米以下(含1.3米)的儿童,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,按超过人数购票。
携带物品重量≤30公斤
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,长、宽、高之和不得超过1.6米。超规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。
吃东西、吐痰、乱扔垃圾都不行
《守则》明确禁止在车站、车厢内吸烟,随地吐痰、便溺、吐口香糖,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;
在电梯、车厢内进食;在车站、车厢内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或者擅自悬挂物品;
携带犬只、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(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、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);
携带自行车(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)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;
携带充气气球、尖锐物品,易污损、有严重异味、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。
征求意见期间,共征集到市直各部门和市民共计41条意见建议,其中主要集中在电梯和车厢内禁食、折叠自行车是否可以进入车厢、携带宠物的具体规定等方面。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对乘客守则进行了优化调整, 于5月13日经市法制办备案同意,5月18日正式发布,6月28日起施行。
记者|刘庆
编辑|蒙宛若
广西新闻频道新媒体出品
看新闻,“写评论”
发表您的看法
▼
每周我们将会精选出5个留言
价值百元的好礼等你带走。↓↓↓